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|最后更新: 2023-3-29Linkhttps://www.samr.gov.cn/hd/zjdc/202111/P020211126528180635858.pdfDepartment市场监管总局Label互联网DateMar 24, 2023第九条:以启动播放、视频插播、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有下列情形:(一)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; (二)关闭标志虚假、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; (三)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,须经两次以上点击; (四)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,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; (五)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。 不得以欺骗、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